香港证监会(SFC)上周发布有关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立场书,被普遍认为是在数字货币交易所合规之路上取得的实质性进展。

腾讯区块链业务总经理蔡弋戈在“2019年世界区块链大会·乌镇”上表示,已关注到香港颁布的相关监管方案,从中可以看到香港政府开始对数字资产交易有了足够重视。相关机构想要拿到牌照,就必须要做很多合规动作,这对整个行业是利好。

腾讯区块链业务总经理蔡弋戈

去年11月,SFC发布声明表示将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纳入监管沙盒,成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的概念性框架。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本次立场书提出了较去年更为细致的监管规则,但并非所有数字货币交易所都将在香港找到合规之路,合规与否仍取决于交易所的态度及行动,数字货币交易本身的合规性及合法性更需时间在实践中探索。

仍然尴尬的

事实上,尽管立场书的发布表明SFC对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纳入监管的态度和行动都十分积极,但略显无奈的是,相关监管规定仍不完备。换言之,对投资者的保护亦不完善。

首先,交易所并非必须遵循监管。立场书指出,证监会无权向买卖非证券性虚拟资产平台发牌照或执行监管。在现有监管框架下,只有向客户提供证券型虚拟资产或代币交易服务的平台,才属于证监会的监管范围(SFC 认为比特币不属于证券)。

其次,“小散”并不受保护。立场书规定,合规交易平台的营运者仅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其服务,必须制定严格的纳入准则以筛选可在其平台买卖的虚拟资产,以及仅向充分认识虚拟资产的客户提供服务。

香港证监会(SFC)主席欧达礼(Ashley Alder)在出席香港金融科技周发表演讲时表示,SFC应该拥抱创新,但也要坚守低线——对新科技带来的风险保持警惕,而其中最值得监管部门关注的就是虚拟资产。

需要说明的是,SFC所称的“虚拟资产”指的是“加密资产”。SFC在去年的相关声明中就写道:虚拟资产是以数码形式来表达价值,亦称作“加密货币”、“加密资产”或“数码代币”。

欧达礼在演讲中对此解释,“加密资产”这一提法有很多含义,尤其是加密货币这层含义涉及到加密货币、数字通证、ICO等看似具有货币属性的词汇,具有误导性。因此SFC一直以来都采用相对中性的“虚拟资产”这一名称。

尽管用的是“资产”一词,但SFC监管的就是内地所说的“币”的交易。

数字资产流通交易将渐成主流

实际上,全球几乎所有国家的监管机构对此都十分关注的原因,正是因为这类“币”或“资产”在区块链上原生自带的金融属性及激励作用给现有监管框架带来了问题。

根据中国信通院上月最新发布的《区块链白皮书(2019年)》,区块链上的激励机制与数字资产特性带来了金融监管问题,对现有金融系统形成挑战。该白皮书指出,数字资产的监管问题是由于公链代码设计和运行中都是包含相应的代币(或通证)设计,而这些代币的法律定义是什么、以何种方式去监管、税收政策是主要涉及的问题。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无论称为虚拟资产还是数字资产,“资产”的概念无疑大于“币”。因此,比起为“币”寻找各种同义词或一心纠结于其当下面临的监管困境,放大视野来看数字资产的应用以及交易,或许是更为务实的路径。

蚂蚁金服资深总监、蚂蚁金服区块链BaaS平台负责人李杰力在上述会议上对氢云资讯(H2_TMT)表示,随着社会的数字化转型,越来越多的资产变成数字化,有些还是数字经济里产生的原生新数字资产。把数字资产在区块链架构上进行零摩擦的流转,将是很正常的事情。

蚂蚁金服资深总监、蚂蚁金服区块链BaaS平台负责人李杰力

全球知名区块链数字货币钱包imToken创始人何斌也向氢云资讯表达了相似看法。他认为,从广义来说,现在金融市场中有相当比例的交易行为已经数字化了,传统股票市场的数字化就是一种数字资产。如果这些资产以这种形式流通,那么必然会形成数字资产交易的场所。

如果在这样的流通和交易过程中回看区块链的价值互联网特征,或许将有用武之地。

何斌进一步表示,区块链自带的金融属性及价值传递特性或许可以成为数字资产的新价值载体。未来二级市场的股票、债券有可能就会通过这样的价值载体来发行和流通。

但他强调,这样的流通和交易绝不意味着放宽对现在的数字货币交易所的限制,尤其是数字货币与法币的交易仍属违法。

imToken创始人何斌

谈及区块链及数字资产的大众普及,何斌并不激进。他认为在早期创新阶段,技术和市场还不成熟,不必急于发力把区块链推向主流市场,可以通过试点或沙盒在一定范围内去做。不断优化后,通过政策导向,通过更优秀的产品和服务,区块链才能逐渐在各行业渗透,主流大众也会自然而然地开始拥有和使用数字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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