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稍感意外的是,Facebook听证会上真真切切地谈到了Libra与中国的关系,或者也可能是没有关系。
除了Calibra项目负责人David Marcus默认Calibra钱包可能与支付宝和微信形成竞争外,更有议员天马行空地问道:“中国国企是否可以加入Libra协会?”
Marcus则意味深长地回答:“如果Libra不能在一些国家运营,那么相关国家企业也不应成为Libra协会会员”,似乎并不看好Libra进入中国市场。
他还明确表示,美元将会是Libra Reserve一篮子资产中的主要资产,且占比过半。他还提及了除美元外其他可能作为储备资产的主权货币,但并未提到人民币。
Libra进中国可期?
那么问题很简单:Libra到底能进中国吗?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陈如波律师对氢云资讯(H2_TMT)表示,Libra最终能否在中国落地,取决于Libra产品自身的信用及用户对其的认可使用情况。
他表示,我国对新事物一般会选择谨慎态度。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支付机构提供网络支付创新产品或者服务、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与境外机构合作在境内开展网络支付业务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法人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 该规定说明,我国目前对支付创新并非一律封杀,而是留有余地。
在互联网日益发达的今天,国家的态度往往会被市场的选择所左右,比如支付宝的兴起导致银行的变革。如今跨境支付确实存在很多的不便,全球化的支付平台将会给用户带来极大便利,如果Libra能够取得足够多客户的信任和使用,很有可能会倒逼各国选择与其合作,甚至会倒逼传统银行形式的变革,并出台相应的立法以适应该新事物。其实我国目前很多法律在具体的运用过程中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存在一定的突破。
陈如波律师认为,Libra的商业运作和微信支付有相似之处,因此Libra想要在国内落地,面临的法律监管包括国内已有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业务现所面临的法律监管。比如,《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及信息安全,强调支付机构信息的公开透明,防范备付金挪用风险,防范互联网金融犯罪法律问题、防范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等。
诸多法律问题有待解决
当然,在进军中国前,Libra还是要先在法律层面“自我检讨”一下。
陈如波律师告诉氢云资讯,在国际层面,Libra首先要面临现有第三方支付平台面临的监管。其次,Libra以一篮子货币作为价值支撑,涉及如何确定各参照法币储备比例以确定Libra的具体价值,以及由谁监管该储备法币以及如何监管、保管该储备法币的问题。
Libra协会的管理运营也有潜在问题。从目前规划来看,该协会未来可能将由100家会员单位组成。但该协会的管理设计类似于公司股东大会,那么在进行管理事项表决时,如果某些投反对票的利益集团因此而遭受损失,由谁对其进行保护。
如果某些协会成员之间私下结盟实际控制垄断Libra的管理运营,此时对其他国家的Libra用户造成损害,应该适用何国法律对其进行监管,该问题势必会涉及各国主权。
与两场听证会内容相呼应的是,眼下Libra前行的最大障碍仍是监管问题。对此也有议员提出了颇为务实的建议,比如从小规模试验项目(pilot)开始,或采用沙盒(sand box)机制运行,但Marcus都不置可否。
氢云资讯第一时间咨询了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前高级官员、卡托智库(Cato Institute)客座学者,麦肯锡(McKinsey)高级顾问全丹,他表示,沙盒机制对Libra只是理论上可行,实际上并不可行,因为美国根本就不存在这样一个监管沙盒。很多人可能希望美联储来做这个试验,但问题是,Libra 愿意自愿接受联储的监管吗?
再回到本文开头的问题,当Libra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问题解决后,或许还是无法放下中国的。正如有议员质疑Marcus:Libra旨在为各国(其中包括中国)还未享受到银行服务的人提供新的选择,那为什么这些国家却不是Libra协会会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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